根据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门诊慢性病管理工作的通知》(呼医保办发〔〕33号文件)和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门诊慢性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呼人社发〔〕号)文件精神,结合海区实际,现将海拉尔区办理慢性病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慢性病种类及年度支付限额
职工慢性病种类及支付限额:
类别
病种
支付比例
支付限额
特
殊
慢
性
病
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含白血病、多发骨髓瘤)
95%
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肾功能衰竭尿毒症门诊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
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
血友病
肺动脉高压
75%
10万
普
通
慢
性
病
原发性高血压病III期、肾原性高血压
75%
糖尿病
高血压III期、糖尿病双病种
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帕金森氏病(包括帕金森综合征)
布鲁氏菌病(已认定的职业病除外)
系统性红斑狼疮
系统性硬化症
冠心病、颈动脉置放血管支架及搭桥术后
活动期乙型肝炎
丙型肝炎
肝硬化失代偿期
再生障碍性贫血
肺结核及其他部位结核
肺气肿
大骨节病
精神疾病门诊治疗
80%
城乡居民慢性病种类及支付限额:类别
病种
支付比例
支付限额
特殊慢性病
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含白血病、多发骨髓瘤)
70%
年度累计支付8万元
血友病
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
肺动脉高压
75%
10万
肾功能衰竭尿毒症门诊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
定额支付每月
普通慢性病
原发性高血压病III期
60%
糖尿病
活动期乙型肝炎
丙型肝炎
肝硬化失代偿期
再生障碍性贫血
大骨节病
肺结核
布鲁氏菌病
80%
精神疾病门诊治疗
二、门诊普通慢性病认定流程及要求(一)门诊普通慢性病认定取消体检环节。申请办理门诊普通慢性病的参保患者提供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住院病历,符合认定条件即可申请办理。(二)门诊普通慢性病取消定期办理,采取集中办理和分批办理的模式开展认定工作。首批集中办理时间为年10月13日-年1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认定符合慢性病标准的,12月1日开始在申办地点领取慢性病本。以后批次办理时间为每月1日—15日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认定符合慢性病标准的,每月25—30日领取慢性病本。(三)城镇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普通慢性病申报要求:申报材料: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完整住院病历一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报名地点:呼医院行政楼一楼体检科-。(四)城乡居民普通慢性病申报要求:申报材料: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完整住院病历一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报名地点:医院门诊楼一楼医保科-。三、门诊特殊慢性病认定流程及要求(一)门诊特殊慢性病认定机构海区门诊特殊慢性病认定机构为海拉尔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门诊特殊慢性病认定采取即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