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乙方:
物业名称:研发中心栋室
物业基本情况:
类型:写字楼。
建筑面积: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参加研发中心管理委员会会议;
2、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公约》;
4、依据并根据本协议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5、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它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6、转让、转租房屋时,事先通知乙方,告知受让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7、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说服教育;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房屋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公约》并书面告知甲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公约》的行为;
5、可以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给第三方;
6、依法并根据本协议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六个月一次张榜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9、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它使用功能;
第一条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三年。自年11月18日起至年11月17日止。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2、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水泵房、消防设施、设备、电梯、设备机房。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4、业主或使用人室内设施的维护、修理和家具的保养。
5、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和业主或使用人室内的环境布置和养护。
6、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7、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业主或使用人室内的清洁保洁服务。
8、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9、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10、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11、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停车费用;
(3)、其他委托服务费用。
1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13、其它委托事项:
(1)、职工餐服务
(2)、商务餐服务、茶吧、会议服务
(3)、职工班剩余65%未读立即解锁专栏,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