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意味着成都生活垃圾管理有法可依,正式迈入法治化时代。按照《条例》规定,成都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个人如果未按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可能被处以最高元的罚款。《条例》实施首日,执行情况到底如何?要真正做好垃圾分类,成都还有哪些地方值得提升改进?川观新闻记者展开走访。成都某小区内的可回收物智能回收箱程文雯/摄探访垃圾分类执行情况参差不齐A面垃圾分类督导员上岗居民自觉分类投放“阿姨,您这个已经分好了,口袋里的放其他垃圾,硬纸壳放可回收物。”3月1日早上7:30,位于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街道丽都花园社区的某小区里,物业工作人员王月仁穿上一件绿色马甲,准时来到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监督和引导居民按要求分类投放垃圾。“我们小区实行分时投放,每天早上7:30到9:30,下午6:30到8:30,我就是小区的垃圾分类督导员。”小区内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供图)根据《条例》,成都垃圾分类实行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制度。委托物业服务人进行管理的住宅小区、写字楼等,管理责任人为物业服务人,将履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对混投行为及时进行劝阻、报告等6项义务和责任。王月仁正是该小区物业的一名保洁人员,3个月前,她经过专门培训后正式上岗,成为垃圾分类督导员。在现场,有居民来投放点时,她会主动上前,确认垃圾是否分类,遇到有分类错误或不清楚应该怎么分的居民,也会主动引导,“大家都挺自觉,大部分来之前已经将垃圾分好了。”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小区内共有两个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分别位于小区两个进门处,投放点标识清晰,桶身上还印有简单的分类指导。其中,绿色的厨余垃圾箱和灰色的其他垃圾箱数量明显更多,还有一个桶分为上下两部分,上面绝大部分是蓝色,用于投放可回收物,最下端为红色,用于投放有害垃圾。“不同垃圾桶的投放数量是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决定的。”红牌楼街道丽都花园社区书记张馨佳告诉记者,“这个小区日常厨垃圾和其他垃圾的量比较大,有害垃圾量非常小。”另外,记者还看见了一处专门的可回收物智能回收点,掏出手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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