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聚力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农业部门扶贫惠民政策一、农业保险政策
(一)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费的确定
年农业种植业保险范围继续按照年保险约定内容投保,投保作物为玉米、马铃薯和设施大棚蔬菜。
1.玉米保险金额为元/亩,费率为7%,应缴保费为25.2元亩。
2.马铃薯保险金额为元/亩,费率为6%,保费为24元/亩。
3.设施大棚蔬菜。日光温室保险金额为元/亩,费率为5%,保费为元/亩;大棚保险金额为元/亩,费率为5%,保费为元/亩。
(二)分级缴费标准
1.玉米应缴保费为25.2元/亩。依照国家政策,政府补贴85%,农户自筹15%,即:中央、省、市、县、农户分别承担比例40%、25%、10%、10%、15%。农户每亩承担保费15%已由我县政府补贴。
2.马铃薯应缴保费为24元/亩。依照国家政策,政府补贴80%,农户自筹20%,即:中央、省、农户分别承担比例40%、40%、20%。农户每亩承担保费20%(农户自己负担)。
3.设施大棚蔬菜。日光温室应缴保费为元/亩;大棚应缴保费为元/亩。具体保费:市财政30%元,县财政30%元,农户自筹40%元(农户自己负担)。
(三)理赔标准
投保玉米、马铃薯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公司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1.玉米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办法:
生长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玉米绝产每亩赔偿元)
苗期每亩保险金额×40%×损失比例
抽穗期每亩保险金额×50%×损失比例
灌浆期每亩保险金额×70%×损失比例
成熟期每亩保险金额×%×损失比例
2.马铃薯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办法:
生长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马铃薯绝产每亩赔偿元)
苗期每亩保险金额元×40%×损失比例
开花结果期每亩保险金额元×70%×损失比例
成熟期每亩保险金额元×%×损失比例
3.设施大棚蔬菜最高赔偿办法:
日光温室每亩棚膜的保险金额为元,其他固定设施为元;大棚蔬菜每亩棚膜的保险金额为元,其他固定设施为0元。
二、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从年起,我县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政策合并为一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具体为:玉米59元/亩(其中:综补44元/亩,直补5元/亩、良种10元/亩),杂粮79元/亩(其中:综补44元/亩,直补25元/亩、良种10元/亩),薯类49元/亩(其中:综补44元/亩,直补5元/亩)。补贴面积仍然依据“上年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
三、爱心煤每户补贴标准:元/吨·户
四、金融扶贫贷款政策
(一)扶持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贷款用途:主要用于支持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增加收入所从事的生产经营业务,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商贸业、运输业、其他等等。
(三)贷款额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可向平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或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定县支行申请5万元以下(含5万元)、三年以内(含三年)免担保、免抵押贷款、财政资金贴息、县级政府建立风险补偿金、用于发展产业增收脱贫的信用贷款。
(四)利率执行:执行优惠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不得超过年息5%的贷款利率。根据晋开办发()82号文件精神,鉴于基础利率动态调整的实际情况,财政扶贫资金按基础利率给予贴息(基础利率高于5%时,按基础利率贴息;基础利率和实际贷款利率低于5%时,按实际利率贴息;基础利率低于5%且实际贷款利率高于5%时,按5%利率贴息)。
(五)贴息方式:贷款实行政府贴息政策。金融部门按合同约定向借款人正常收取贷款利息,贴息资金经县脱贫办(农委)审核确认、报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审批后,由县财政划拨到金融部门,由金融部门按实际划拨金额支付到借款人账户上。
五、教育扶贫资助政策
(一)贫困大学生补助
对考入二本B类以上高等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一次性补助0元,做到应助尽助。
(二)雨露计划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接受中职、高职(大专)教育的贫困生,全部免除学费并连续两年给予每生每年元的生活补助。
六、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一)搬迁对象
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贫困人口,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自下而上核定搬迁对象范围。
精准识别要从搬迁的重点村开始,把住土窑洞的贫困户作为搬迁重点。严格按照入户摸底、民主评议、签字确认、县乡复核、公告公示的程序,把搬迁情况摸透搞准,将任务落实到户、到人,确保应搬尽搬,不掉一户、不漏一人。
(二)补助标准
集中安置统一建房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建房补助2.5万元,配套基础设施人均补助0.75万元,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人均补助0.63万元(每户按2.8人计算,户均补助10.87万元,其中:建房补助7万元、基础设施2.1万元、公共服务设施1.77万元)。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散安置建房人均补助2万元。
自然村整村搬迁中确需同步搬迁的农户,人均补助1.2万元,可与贫困人口一并享受统筹规划安置区基础设施施、公共服务设施。
搬迁户享受补助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其购房或建房总金额。
(三)政策标准
1.守住住房面积的标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搬迁,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作为硬杠杠。
2.守住搬迁不举债的底线。要严格控制房屋建安成本,充分用好相关政策,避免因自筹资金过多致贫,原则上户均自筹不超过1万元。
(四)宅基地腾退、拆旧复垦
乡镇政府与搬迁户签定搬迁安置协议的同时,要签定宅基地腾退协议。建档立卡贫困搬迁人口、同步搬迁人口予以人均1.5万元住房奖补,各项目县要结合签约时限等因素合理分配;对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完成拆除的,按人均1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对签订复垦协议并自行完成旧宅基地复垦的,人均再奖励0元。
平定县农业委员会服务-
民政部门扶贫惠民政策ー、农村低保政策
年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为元/人/年。农村低保金每月10日前按时发放。
二、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范围
(一)重点对象
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和在乡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重点优抚对象。
(ニ)一般对象
个人医疗费用剔除新农合、合作医疗、各种保险报销以及不予报销范围后的自费金额超出2万元的一般对象家庭。
(三)救助标准
重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以及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后,扣除社会互助帮困等因素,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
三、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范围
(一)资格条件
持有我县常住户口,因突发性、临时性等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城乡困难家庭,以家庭为单位给予救助。
(二)四类人员
1.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及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由于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
2.遭遇意外事故,人身、财产受到严重损害,在各种赔偿、保险、救助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
3.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在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及社会帮扶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然较高,直接导致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困难家庭;
4.因子女教育费用过重(不含自费生、择校生),经各类救助帮扶后,负担仍然较重,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
5.流程:由户主直接向乡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四、低保家庭中80周岁以上经济困难的高龄老人补贴政策
(一)资格条件:低保家庭中80周岁以上老年人。
(二)补助标准:每人每月30元。
(三)流程:由各乡镇直接在低保家庭中筛选。
五、低保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失能老年人生活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低保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失能老年人。
(二)补助标准:每人每月60元,与低保中的高龄老人重合时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二者不能重复享受。
六、特困人群供养政策
(一)资格条件: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待遇。
(二)补助标准:分散供养人员每人每年3元,集中供养人员每人每年6元。
(三)补助流程:由个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县级审批。
七、散居孤儿生活保障金发放条件及标准
(一)对象条件:18周岁以下,父母双亡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和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等事实上无人抚养的。
(二)救助标准:每人每月元,审定为孤儿后,虽已年满18周岁,但仍在校(全日制)就读的,可继续享受生活保障金至学业完成。
八、低保对象中的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条件、标准及流程
(一)对象条件:低保家庭中的所有持二代残疾人证的人员。
(二)救助标准:每人每月50元。
(三)流程:由乡镇民政部门与残联核定上报完成。
平定县民政局服务-
卫计健康扶贫惠民政策一、健康扶贫“双签约”团队
(一)家庭医生团队
1.成员:村医、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县级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人员。
2.主要职责任务:发挥健康服务“守门人”作用,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二)乡村干部团队
1.成员:包村干部、驻村帮扶干部、第一书记、村“两委”干部等。
2.主要职责任务:发挥政策保障“领路人”作用,提供健康扶贫政策宣讲和医保报销、民政救助的代报代办服务,解决群众就医报销问题。
(三)服务目标人群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返贫人员。
2.农村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成员。
二、医疗卫生计生扶贫措施
(一)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巩固和完善医疗扶贫“绿色通道”,患者人院后优先挂号、住院、安排检查和手术,符合转诊规定的患者优先安排上下转诊。
(二)拓展医疗联合体服务范围,在医疗联合体内部为患者就近提供便捷的转诊途径和收费优惠。
(三)各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对住院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医疗保障扶贫对象县域内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
(四)免除医疗保障扶贫对象医院普通门诊挂号费。
(五)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立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
承担任务部门:各村卫生室
(六)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或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签订服务契约,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诊疗及转诊、康复指导和健康知识宣传等服务。
(七)免费为贫困农村夫妇提供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
(八)免费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适龄农村妇女开展宫颈癌筛査,将乳腺癌检查项目对贫困适龄农村妇女倾斜。
(九)免费为贫困育龄夫妇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和为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十)免费为贫困怀孕妇女提供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
(十一)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有效提升贫困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承担任务部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管理中心,咨询电话-
(十二)降低结核病发病水平,对结核病贫困患者的诊断、治疗给予补助。
医院东升分院为我医院,并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免费政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十三)开展上消化道癌的免费筛查,开展脑卒中高危人群的免费筛查。
上消化道癌免费筛查在阳泉市肿瘤防治研究所承担,主要针对40-69岁人群,脑卒中高危人群的免费筛查针对主要针对40岁以上具有危险因素的高危人群,或既往有卒中/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者,根据个体危险程度不同,选择性开展相关实验室和影像学检查,并对其进行生活方式干预和早期临床治疗,这医院承担。
(十四)对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可申请门诊用药1元/年/例,实验室检查费用元/年/例的补助。
四、残联贫困患者医疗救助项目
残联要利用中央和省财政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资金,对贫困患者(持有残疾人证优先)门诊服药和住院给予救助。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可按照规定标准申请国家项目救助,也可按照住院0元/年/例、门诊服药元/年/例申请省财政项目救助。
五、慢性病医保补偿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符合慢性病(门诊大额疾病)医保补偿条件的患者,医院门诊进行慢性病治疗,经定点医师开具处方购药,根据医保类型享受相关补偿待遇。
六、医疗救助
患者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后仍有困难,或者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民政部门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优先给予医疗救助。
平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林业部门扶贫惠民政策一、实施林业生态治理扶贫
省林业厅安排脱贫荒山造林项目,亩投资元,劳务收入要占到45%以上。在实施机制上,通过议标由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实施,促进贫困人员脱贫增收。要求每个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吸收在册贫困人员占到总社员的60%以上。
二、实施退耕还林助推扶贫
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每亩补助元,分5年兑现,分别为元(其中种苗造林费元)、元(其中补植补造和管护元)、元(其中补植补造和管护元)、元、元。吸纳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参与退耕还林增收。
三、实施森林生态保护脱贫
要求国家级公益林管护、未成林地管护等聘用的管护人员中贫困人员占到60%以上。对聘用人员培训后聘用上岗。
四、实施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扶贫
对贫困村所经营的低质低效林,列入省级项目帮扶范围,每亩每年补助元,连补3年。通过对核桃树采取高接换优改良品种、整形修剪及土、肥、水综合管理措施,促进核桃树提质增效。在实施提质增效范围内,经村、乡镇审核,县扶贫办核定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经检查验收到达标准要求的,进行资金兑现。
五、实施特色林业产业扶贫
一是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积极向上争取项目,鼓励发展花椒、核桃等干果经济林和油用牡丹、连翘、皂等特色经济林,大力培育和发展林业产业。其中通过与潞安集团签订合同发展油用牡丹,保本回收。二是鼓励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培育林药、林粮、林菜、林油、林下养殖等立体式复合经营,提高单位面积综合效益。鼓励采取“龙头企业+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风险由企业承担、农户有保底效益。通过特色林业产业建设,带动贫困人员脱贫增收。
平定县林业局服务-6188
教育部门扶贫惠民政策一、学前教育
对在全市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进行资助。具体包括: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及残疾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0元,受助儿童覆盖面为在园儿童的15%。
二、义务教育
(一)“两免一补”政策
对学籍在我市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进行生活费补助(含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寄宿生),小学生每生每年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元,受助学生覆盖面为寄宿生的23%。
(二)免除寄宿生住宿费
对学籍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寄宿生免除住宿费,每生每年按9个月测算,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每人每月15元,农业县(区)寄宿生每人每月12元。
(三)免除作业本费
对学籍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费,小学1-2年级每生每年20元,小学3-6年级每生每年24元,初中阶段每生每年40元。
(四)营养早餐工程
为学籍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提供免费营养早餐,每年按天计算,执行标准为每生每天1.5元。
(五)营养改善计划
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补助标准和覆盖面由县区根据当年可支配资金和省下达的试点补助资金确定。
三、普通高中
(一)国家助学金
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每生每年享受元,受助学生覆盖面为在校生的20%。
(二)免学杂费
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
四、中等职业学校
(一)国家助学金
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覆盖面为在校学生的15%,每生每年享受元。
(二)免学费
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补助学校标准为:职业高中每生每年补助标准元;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补助标准2元,其中普通中专体育、艺术、戏剧、广播电影类专业补助标准每生每年0元,普通技工班学生补助标准每生每年2元,高级技工班学生补助标准每生每年2元。
五、普通高校
(一)大学新生入学资助
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0元。
(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贷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普通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元,贷款最高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三)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普通高校实施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政策,对普通高校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补助标准为: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0元,可分设2-3档;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0元,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元。国家助学金受助覆盖面为在校生的20%,国家励志奖学金受助覆盖面为在校生的3%,国家奖学金人数由省教育厅根据大学生人数动态分配,该政策由学生所在高校实施。
平定县教育局服务-
人社部门扶贫惠民政策一、政策标准
年7月1日以前,一是门诊慢性病补偿比例达60%。纳入慢性病医药费用补偿的四类36种疾病,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60%,年补偿封顶线分别为:一类元/年;二类元/年;三类1元/年;四类1元/年。参合农民在县域内县、乡两级直补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门诊慢性病医药费用,医院直接补偿;在市级、市外公立医疗机构产生的门诊慢性病医药费用,在医院全额结算后可随时到县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进行即时结报。二是贫困孕产妇在县域内实行免费住院分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孕产妇在平定医院、医院住院正常分娩时,享受新农合基金全额补偿。三是重大疾病补偿。将24类重大疾病纳入城乡居民重大疾病救治范围,医院救治、即时结算、按单病种付费,符合重大疾病救治医院就诊住院,新农合补偿70%,将贫困精神病患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住院比例提高到70%。四是大病保险比例提高。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低保家庭成员、特因供养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在原1万元的标准上降低到0元,支付比例提高3%。
年7月1日以后,贫困孕产妇在县域内仍然实行免费住院分娩。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外,其余四类困难人群(低保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仍然为0元,支付比例提高3%
-
二、医疗保障帮扶政策(年7月1日起实施)
帮扶对象:全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农村贫困人口)。
帮扶措施:
(一)个人缴费全额资助
农村贫困人口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按照阳政发[]12号文件规定,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资助。
(二)提高门诊慢病待遇水平
-
1.对患有35种特殊慢性病(见附件)的农村贫困人口,门诊医保目录内的费用按病种支付限额%报销。
2.年度起对省定新纳入的其他门诊慢性病,在我县核定年度报销支付限额内,按70%的比例给予报销。
(三)住院医保目录内费用实行兜底保障
-
1.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政策,两项保险分别平均报销75%。
2.在县域内、市级、省级住院,个人年度自付封顶额分别为0.1万元、0.3万元、0.6万元。
3.个人自付封顶额之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封顶线之下的费用,全部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和大病保险基金报销。
4.从10月1日起,对年7月1日起入院、10月1日之前出院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所发生的住院费用,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及商业保险公司依据帮扶政策,手工结算给予补差。从年10月1日起,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
(四)住院医保目录外费用报销85%
-
1.目录外控制比例范围内的费用,由补充医疗保险按85%的比例给予报销,其余由个人承担。
2.在省外医疗机构的住院费用,按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一的待遇标准执行。
(五)实施特殊救助制度
1.大病关怀救助。由民政部门对省定24类重特大疾病(见附件)的晚期患者,给予每人一次0元大病关怀救助。-
2.免费适配辅助器具。由残联部门负责在两年内对有基本辅助器具需求的持证贫困残疾人,实现免费适配全覆盖。咨询电话-
三、阳泉市红十字会对特殊困难患病群众临时救助政策
对于城乡困难居民家庭,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危重疾病患者给于临时救助,个人自付费用超过5万元、4万元、3万元,救助标准为0元、0元、元。
四、社保方面惠民政策
(一)农村贫困劳动力交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优惠补贴政策
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最低补贴标准为:缴元补30元、缴元补35元、缴元补40元、缴元补50元、缴元至元补60元、缴元至元补70元、缴0元至元补80元。对重度残疾人、低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市、县(区)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缴费补贴和政府代缴费用,由市、县(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缴费补贴由市级财政给予参保个人缴费每人每年20元补贴,其余由县(区)财政承担,政府代缴费用由市级财政每人每年代缴50元养老保险费用,其余由县(区)财政代缴。
(二)农村贫困劳动力对于门诊慢性病是否享受特殊补偿
农村居民门诊慢性病补偿比例提高10%(在不低于50%的基础上提高到不低于60%)。
(三)农村贫因户分娩相关优惠政策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孕产妇在县域内住院的正常分娩费用全免。
(四)针对农村贫困劳动力的重大疾病补偿政策
根据《山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健康扶贫工作的通知》(晋合医函[]47号)文件规定,将24类33种重大疾病(详见晋脱贫攻坚组[]47号文件)纳入城乡居民重大疾病救治范围,医院定点救治、即时结算、按单病种付费,符合重大疾病救治医院就诊住院,新农合补偿70%,个人支付费用降至10%。将贫困精神病患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住院补偿比例提高到70%。
附件
35种特殊慢性病和24类重特大疾病病种
35种特殊慢性病:慢性心力衰竭、高血压(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冠心病(非隐匿型)、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肺心病、急性脑血管后遗症、慢性中度及重度症病毒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肾病综合症、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严重肢体功能障碍)、系统性红斑狼疮、重性精神疾病、活动性结核病(免费项目除外)、风湿性心脏病、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心脏换瓣膜术后、血管支架植入术后、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癫痫病、帕金森氏症、重症肌无力、特发性紫癜、银屑病、白癜风、终末期肾病、慢性溃疡性结肠炎、膝关节骨性关节炎(严重肢体功能障碍)、股骨头坏死、强直性脊柱炎、慢性化脓性骨髓炎、支气管哮喘、脉管炎、肾功能不全。
24类重特大疾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结肠癌、直肠癌、食道癌、胃癌、肺癌、急性心肌梗塞、Ⅰ型糖尿病、甲亢、脑梗死、唇腭裂、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儿童苯丙酮尿症、儿童尿道下裂、儿童先天性巨结肠、儿童先天性肥厚性幽门狭窄。
平定县人社局服务-
住建部门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一、补助对象
从年起,农村危房改造主要针对四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涉及贫困村需加大倾斜力度。其他贫困户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同步进行。
上述四类重点对象及其他贫困户居住的住房要属于本人,且长期居住,在别处无其他住房。现住房存在场地危险或房屋整体危险,标准达到C级、D级。在年以前已危房改造解决的和已经通过残疾人危房改造的住房,不再重复解决。另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发[8]25号文件有关规定,县城规划区、农村采煤沉陷区、地质滑坡治理区、移民整体搬迁村不在农村危房改造的改造范围。
二、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按上级补助标准分类予以拨付,4类重点对象的资金使用由中央财政直补,一般贫困户的资金使用由省、市、县三级财政负担。每户补助标准10元。
平定县住建局服务-
残联部门扶贫惠民政策ー、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一)补贴对象
具有平定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所有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农户每人每月75元,非农户每人每月元。其中省级财政负担25元,市级财政负担25元,县(区)级财政负担25元;城镇户口为每人每月元,其中省级财政负担25元,市级财政负担50元,县(区)级财政负担50元。
(三)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
残疾人(监护人)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人须填写相对应的《平定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核表》并提供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统一报乡镇、办事处残联。
2.村委初审
村(居)委负责对申请人实际情况进行初审。对无异议者,在《平定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连同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统一报乡镇、办事处残联。
3.乡镇审核
乡镇、办事处残联工作人员负责再次审核,并在《平定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表》上签署意见,连同有关证明材料报县残联。对经复审不符合条件者,要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4.平定县残联审批
县残联负责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在《平定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5.补贴发放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县残联负责发放,采取半年发放上半年护理补贴年底发放下半年护理补贴的形式发放,通过农村信用社存入残疾人账户。
二、残疾人机动车轮椅车燃油补助发放
(一)补贴对象
具有平定县户籍的拥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三轮轮椅车的下肢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
每年每车元。
(三)补贴发放
燃油补助由县残联负责发放,通过农村信用社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
平定县残联服务-
农机部门扶贫惠民政策一、补贴对象及其确定
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采取先来先得的方式,确定补贴受益对象,对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购机户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购机并给予补贴。
补贴对象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负责,承担相应风险。
二、申请补贴
购机者在购机后须由本人到县农机中心申请机具核实,机具核实后由本人持以下相关手续到县农机中心办理补贴申请。
1.个人购机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村委会证明,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机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所属乡镇农机管理站证明原件;
2.《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原件;
3.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购机需提供本人农行卡及其复印件,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提供开户银行账户;
5.纳入牌证管理的机具需带农机监理站出具的相 三、补贴公示
县农机中心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的同时,即将该信息通过阳光农廉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四、发放补贴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县农机中心定期将补贴信息汇总,编制《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出具农机补贴结算文件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在收到补贴结算文件后对农机补贴资金申报情况进行审查和抽査核实,确定无误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购机户农行卡或农机服务组织的银行账户。
平定县农机中心服务-
平定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平定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
年11月
(本版内容来源于《平定县惠民政策入户手册》。该手册收集相关政策的截止时间为年11月,今后如遇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平定广播电视台pdgbdst平定广播电视台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