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广东江门,一名刚出生的婴儿被扔在垃圾桶内啼哭不止。据现场群众介绍,当时他们一行人正在街上走着,准备到垃圾桶旁丢垃圾,结果听到垃圾桶内有婴儿的啼哭声,于是他们往垃圾桶里一看,果然有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婴儿,于是,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来源:九派新闻)
警方到达现场后,在四周经过详细寻找,并未发现婴儿的父母,于是医院,据悉,当天江门最高气温达到35度,非常炎热,所幸,医院检查,婴儿并无大碍。
对此,有网友表示,这和前几天浙江女子和丈夫吵架将婴儿丢在垃圾桶的情况完全不一样,这次是真的遗弃婴儿啊!
也有网友表示,就算不要孩子,也不要丢在垃圾桶啊,这么热的天,医院门口也好啊,看着婴儿哭泣的样子真的是太心疼了。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婴儿的父母已经涉嫌遗弃罪,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对未成年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不管生活多么困难,这都不是遗弃婴儿的借口,实在养不了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你送养给别人也好啊,婴儿又不是垃圾,是活生生的人啊,怎么能丢在垃圾桶啊!
对此,家人们,您对本案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