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多个社交平台账户信息显示,武汉汉口学院一对情侣学生校内产子后,将婴儿遗弃学校垃圾桶。部分聊天记录称,“情侣中的男生被警方带走,要坐穿牢底”。对此,该校负责人称网上信息不实,“是一名自考女生与社会人士,两人在校外住,目前男子被警方带走,医院,暂时无碍”。记者注意到,多张聊天截图及视频在网上传播。聊天截图称,双方系汉口学院学生情侣,“在学校厕所生的孩子”“男生就是我这栋的,警方直接来抓人”“脐带都没剪,丢在学校垃圾桶”。也有评论称,婴儿被环卫工及时发现并无大碍。学院回应记者致电汉口学院辖区警方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听闻是记者咨询后挂断了电话。汉口学院工作人员称,确实发生了遗弃婴儿事件,但网上传言大部分不实。该工作人员介绍,事发19日傍晚,女生不是该校统招学生,“是自考生,走读,只是在我们学校学习、考试。男方是社会人士,他们在校外住。”该工作人员介绍,因男方被警方带走调查,女方目前身体虚弱,只介绍了大概情况,“她感觉肚子疼,医院的路上,走到学校附近的时候突然临盆分娩了。孩子在垃圾桶被路人发现,报了警。医院,暂时没事,具体是谁丢的,现在还有等警方调查。”律师:已涉嫌遗弃罪对此,北京天达共和(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夫表示,将孩子放入垃圾桶的人已涉嫌遗弃罪。“常见的遗弃罪中,是把婴儿丢在影院、福利院、车站这种人多的地方,主观意图是希望孩子被人发现、捡走,情节严重的构成遗弃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彭夫认为,这种丢在路边垃圾桶,或者丢在偏僻巷子、山坡,主观是不希望被人发现,其实是放任了孩子可能死亡的后果。“具体情况还要警方调查,看是否有主观故意。”来源:新闻晨报、封面新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文章内容及图片视频如涉及侵权等问题请与本号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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